第四个案子又与宗教犯有关。

    据跟随夏洛克去现场的华生描述,受害人是个长居家中几乎不出门的宅男,他们到的时候,他整个人都快烂掉一半了——简直可以爬起来本色出演《行尸走肉》——最恐怖的是,夏洛克上前观察时,尸体,不,当时受害人估计刚挂掉,或者还剩最后一口气,他像尸变一样肌肉反射了一下,差点没把在场的人吓死。

    “夏洛克都被吓了一跳,”华生有点想笑,然后庆幸:

    “幸好你没去,不然你的伤口准会吓得裂开。”

    凯罗尔:突然感觉两位室友变得温柔了,对自己?

    “结果?夏洛克推理出什么?”

    “夏洛克在死者家里又发现了血字,拉丁文的懒惰。跟之前一样,没有指纹,没有毛发,鬼魂都不可能比凶手的手脚更干净。能做到这一步难以置信。他说受害者至少被折磨了三天,吊着一口气,直到他们来。”

    黑衣侦探走进屋,摘下帽子挂在衣帽架上——临近圣诞节,大风和阵雨让他不得不戴这种可爱的帽子来保护他蓬松的卷发——他将手套互相拍拍,补充细节:

    “老实说,我对这个案子正逐渐失去兴趣,毫无疑问的宗教狂热分子,甚至极大可能是什么□□徒之类的货色,我现在唯一好奇的是他如何抹除绝大多数痕迹,并不留一个指纹和毛发。”

    “往绝对点想,说不定他患了某种毛发脱离的病,或者他是个光头,”凯罗尔开始胡猜:“然后用药水磨掉了自己的指纹?干脆没有手指肚的残疾人?装着两只机械假手的新弗兰肯斯坦也不是不可能。”

    “有道理。”

    侦探摸着长长的下巴煞有其事地点头:

    “你一定写过。”

    凯罗尔被逗笑了:“开玩笑的,来吃点东西吧,刚烤的曲奇,蒜蓉面包片还有牛角包。”

    她发现一旦夏洛克·福尔摩斯接受了什么人,甚至视对方为好友,他将对那个人十二分纵容,即便对方在他眼里又傻又蠢又丑,一无是处,他也觉得对方有可爱之处。

    比如约翰,又比如,似乎刚领略这份荣幸的自己?

    前后对比真是区别待遇。